在农村,一些考取了大中专学校的考生因贫困难以支付学费,学生和家长都十分担忧。该如何应对?该向哪里求助?本刊现对目前国家及社会各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情况作一系统介绍,以期对广大农民朋友有所帮助。

 

贫困学生怎样获助圆你的大学梦?

 ——对贫困学生资助政策

 

   上大学可以申请哪些奖学金

    打开国内任何一个高校的网站或者宣传册,都可以看到一系列奖学金及助学金项目。这些奖学金及助学金项目,主要资助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也有部分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优秀学生的资助。

    一、国家设立的奖学金

    奖学金三种: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两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两种: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1.获奖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体育锻炼、文体活动。

    2.等级、标准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5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5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元。此外,还可设立单项奖。目前一般高校的实际标准已高于上述规定标准。

  3.评定和发放  1)各高等院校按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条件,制定本校合理可行的综合测评办法,进行全面考核评定。(2)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学年或按学期进行评定,每学年或每学期评定一次。每学年按10个月发给(每学期按5个月发给);单项奖学金一次发给。

  (二)专业奖学金

  专业奖学金是为了鼓励报考特定专业的学生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凡被录取为师范、农林、民族、体育和航海专业的本、专科学生,均享受专业奖学金。

  专业奖学金的标准为:按学生人数平均计算,民族专业奖学金每生每年700元,其他类专业奖学金每生每年500元。专业奖学金的具体等级标准、评定比例及实施办法,由各学校自定。

  (三)定向奖学金

  定向奖学金是指有关部门和地区为鼓励立志毕业后到边疆地区、经济贫困地区和自愿从事煤炭、矿业、石油、地质、水利等艰苦行业的在校大学生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定向奖学金分为三等,发放标准为:一等每人每年500,二等每人每年450,三等每人每年400元。

  (四)国家助学奖学金

   国家助学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种形式。

  资助对象:国家奖学金资助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额度为每人每年4000元,每年资助5万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年资助约53.3万名学生。

  国家助学奖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031日前评审完毕。

  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由高校自行设立的奖学金

这部分奖学金在各高校情况不一,具体可以参见各高校网站或招生简章。

    三、由社会各界设立的奖学金

 社会各界设立的奖学金包括企业设立的奖学金、各种基金组织设立的奖学金等。这部分奖学金数量繁多,金额不等,有代表性的奖学金是:

  (一)中国发展百人奖学金

  东中西部区域发展和改革研究院于200512月设立。该奖学金主要面向西部12省份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100名学生,设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和三等奖(助)学金。

  (二)“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

  中国扶贫基金会于200291日启动,该项目面向经济特困、品学兼优的高校本科生(主要资助签约项目高校的学生)。

  “经济特困”指家庭收入及借贷能力根本无法支付读书所需费用(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生活费)。候选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⒈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⒉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严重下降,正常学习、生活受较严重影响的学生;⒊父母双双失业、且无正常经济来源的学生;⒋父母一方失业,另一方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⒌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正常学习生活危机的学生;⒍家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的学生;⒎来自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及生活费用的学生;⒏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经济特困的学生。

  该项目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其中1840元为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直接发给学生,160元为管理费用,用于对学生提供成才支持、项目执行、项目推广等。

   (三)华夏学子助/奖学金

  由华夏基金会于2005年设立,目的是为了帮助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完成学业。由华夏学子助/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管理,国家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具体负责评审及日常管理工作。华夏基金会为获得奖学金的学生一次性提供2000元人民币的资助。

    (四)希望工程职业教育助学计划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最近宣布:2006年秋季将正式启动希望工程职业教育助学计划。

  即将启动的职业教育助学计划,由各省级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选择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希望工程班”,安排受助生在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就业前景好的专业学习。人均资助每年3000元,并减免20%的学费。

  除了社会组织,目前很多国内企业和外资企业也在很多高校设立了多种奖学金,金额比较高,这部分内容可以具体参阅各高校的网站或招生简章。

    四、西部开发助学工程

   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组织实施。从20008月开始,每年从西部12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入部属和省(区、市)属重点高等院校的本科生中,选择1100名品学兼优的特困生,每人资助两万元,分4个学年陆续拨付,每年5000元,帮助他们完成大学学业。受资助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由所在院校减免50%。   

五、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丰田助学基金”

为了帮助中西部地区积极进取、家境清寒的青年通过接受良好的高等教育,最近,丰田汽车公司向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捐赠人民币2000万元,设立"丰田助学基金"  

  1.项目内容:2006年~2014年期间在中西部20个省市分别选择当地一所较为优秀的高校作为项目单位,在每个项目高校每届资助10名贫困大学生。每人每年人民币5000元,持续资助最高年限为4年。每期总共资助200人,受助人数共计1000人。

  2.项目高校:武汉大学、中南大学、广西大学、西南交通大学、重庆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昌大学、郑州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宁夏大学、青海民族学院、新疆大学、西藏民族学院

  3. 申请条件:基本条件(以下条件缺一不可):申请者为报考20所项目高校的高三学生;申请者所在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者未享受社会团体、个人提供的其他助学金或学校减免学费等优惠。

     优先获准条件:烈士子女;孤、残学生,且无固定经济来源;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锐减,正常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学生;来自老、少、边、穷、偏远农村,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费用的学生;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正常学习生活陷入危机的学生;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无力支付正常的学习费用的学生;来自592个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

    4. 申请时间:每年61日~715日(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5. 申请办法:如实填写《丰田助学金申请表》(见后附申请表),寄往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丰田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26号浙江大厦1208室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丰田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邮编:100029

    获得《丰田助学金申请表》可点击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网站(www.sclf.org)、中青在线(www.cyol.net)、及20所项目高校学生工作网,点击进入“丰田助学金”专门网页下载。也可按照表格格式自行制作。

    6. 评审:评审时间为每年820日~31日。每年91日后,评审结果将公布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青在线及20所项目高校网站上,可查询相关网页确认受助信息。

国家助学贷款答疑

    国家助学贷款是政府推动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负责发放,对象是在校的全日制高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和研究生,目的是用于帮助他们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

  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优惠政策,一是无需担保,二是由中央或省级财政贴息一半。从长远看,国家助学贷款可能成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手段。

    问:学生贷款的额度和比例有何规定?

    答: 由于各学校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和各地区基本生活费标准不同,学生贷款的最高数额也不完全相同。按现行政策规定,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数额。

    学生在获得奖学金后如生活仍有困难,可以申请贷款。其申请贷款的数额,由学校在贷款和获得奖学金的两项之和能够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费用基本需要以内掌握。

    享受贷款的学生比例,由学校根据本校本、专科学生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数,在规定的贷款经费总额内确定。

     问: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答: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的利息从贷款到账之日起计付,其中正常学制内的利息由相应财政渠道支付(对于财政不负担贴息的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高校或办学单位负担),正常学制之外的利息及因违约等原因造成的罚息由学生自付。

    一般情况下,学生自付利息的开始为其毕业后的下月1日(含1日);当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当休学的借款学生复学后,恢复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提前还贷的,应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问: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如何确定?

  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时间,每笔合同贷款本金一次还清,本金偿还期最长不超过毕业或终止学业后6年,利息按贷款银行规定分次偿还。举例说明,借贷学生第一笔贷款最迟还款日应为毕业或终止学业后的第三年年末,第二笔贷款最迟还款日应为毕业或终止学业后的第四年年末,以此类推。

 

  问:学生贷款偿还有几种形式?

  答:主要有以下几种:⒈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⒉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⒊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⒋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⒌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问:哪些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答: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的银行共同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要注意学校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明。

  实行专业奖学金办法的高等院校或专业,不实行学生贷款制度。

  问: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⒊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⒋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⒌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申请学生贷款的程序和办法是什么?

    答:⒈学生本人提出贷款申请报告,经院(系)审核同意后,填写“学生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⒉由学生将申请表寄给家长签署确认贷款意见并承担还款担保人。⒊家长所在单位或区、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盖章后,寄回学校审核批准。

    学生申请贷款每学期(年)审批一次,学校核准后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