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草案五审稿 土地承包经营期限有了明确规定

    物权法草案已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行了第五次审议,修改后的物权法草案突出了对农民权益保护的原则,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同时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应有条件地抵押。